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公布 老旧电梯维修建政府救济制度

点击次数:8024    时间:2015/5/27 10:24:38

北京晨报讯(记者 邹乐)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本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近日公布。针对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本市将建立政府救济制度,救济制度将纳入区县(街道、乡镇)综治考核指标。

  据悉,截至2014年底,本市共有电梯近18万台,并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由于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维护保养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梯数量逐步增多等原因,电梯事故时有发生。

  市质监局介绍,今年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安全监管行动,将对全市3956台高风险电梯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包括使用15年及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及轨道交通电梯等,并向使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提出整改建议。

  根据市质监局公布的方案,市质监局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电梯逐台建档,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将通报属地政府,挂牌督办。

  方案称,将畅通住宅电梯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渠道,开展电梯安全鉴定,把安全鉴定、安全评估和定期检修制度与维修资金使用政策衔接。

  建立属地政府救济制度,提请市政府印发文件,将政府救济制度纳入区县(街道、乡镇)综治考核指标。促进区县政府建立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政府救济制度,落实属地政府住宅电梯安全职责。

  方案同时要求,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化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研究保险公司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行,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提高救援速度和资源利用效率,满足群众对于电梯安全、稳定运行的迫切需求。

  建立风险市场救济制度。研究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功能和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有效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电梯大检查时间表

  ●即日起-6月30日

  “一梯一表” 上报整改

  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排查,将存在问题电梯的整改情况按照“一梯一表”,及时上报属地质监部门。

  ●7月1日-9月30日

  重点查回迁房、保障房

  重点检查15年及以上的、地铁和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回迁房和保障房的、“三无”等电梯以及自查群众投诉举报的有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

  ●10月1日-11月30日

  专项维修资金增加50%

  力争2015年电梯更新改造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额度较去年增加50%,建立电梯安全隐患治理政府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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